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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藥品代購新聞

發表於 2024-01-18 6:54pm
近日看到一則新聞:代購某藥品觸法!
(大師稍微感觸。)
許多委託人曾與大師討論,為什麼日本大師代購網要把藥品、食品直接寫入禁止代購的範疇,這樣不會少很多業績嗎?
這則新聞大概可以概括一切了。
只要你不是藥師,販售藥品就是違法。
法律裏指的販售就是在實體與虛擬的店面,所以你只要把東西po在網頁上就是販售,即便你跟檢察官說我是代購......。
一罐合利他命的利潤與罰款,套一句旅遊界的說法:賺小白菜的利潤,冒賣毒品的風險,真的很划不來。
這裡比較有爭議的是合利他命是藥品還是食品?
但是藥品就是藥事法、食品就是食品衛生管理法,
都是涉及法律的問題。
所以囉,為了避免還要上法院解釋,寧可不碰省事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