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見問題
不受理原則與其他問題
不受理條款
不受理商品條款:
1.不受理違反中華民國法令與日本法令禁止或限制輸出入的商品。
2.不受理動植物商品(含飼料)及其原料製品、加工品(如皮毛、牙、骨製品)。
(參照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、植物防疫檢疫法、野生動物保育法)
3.不受理藥品、化妝品、飲食品及液體。
(參照藥事法、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與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)
4.不受理筆電、手機、無線發報器、含鋰電池商品。
(參照電信法 )
5.不受理菸酒。
6.不受理刀械、槍砲與相關零件。
7.不受理成人光碟。
8.不受理應募(兌換商品)、限時搶購或急迫性票券。
不受理委託人要求條款:
1.不接受得標後或本站匯款給賣方後,委託人以各種理由請求棄標或取消交易。
(比方說:看錯、沒看清楚賣方規定。)
2.不接受委託人指定運送地點或限定時間。(比方說:請幫我送到日本某個地址。)
3.不接受委託人以台幣以外的幣別支付款項。(比方說:我想以日幣匯款。)
4.不接受委託人執行任何一個代購代標步驟(拆解式委託)。
(比方說:我自己標,付款你們付。)
5.不接受委託人逕行指揮本站進行任何代購代標相關或衍生程序。
(比方說:要求併貨或分裝、要求同一批貨在不同時間抵台......)......建議另請高明
6.不接受保管購物網站點數之服務,所有點數一律視同放棄使用。
7.不接受將代購代標商品送回日本保固維修。
8.不接受委託人請求先付一半預付款項,或商品抵台再付全部金額。
9.不接受對本站有疑慮、懷疑的委託人之委託。
(比方說:我怎麼知道你們會不會虛報重量、拿了錢不辦事?)......建議另請高明。
10.不接受委託人下單後,要求本站執行本站所有說明以外的服務。
(比方說:要求非得在三天內寄到臺灣。)......建議另請高明。